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、技术检测、竣工验收,宜昌消防工程施工,消防工程设备、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,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,不能满足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,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:
1、更换相关的消防设施设备,组件和材料,进行施工重做,并重新组织产品的现场检查,技术测试或完工批准。如果维修过程可以满足相关标准和使用要求的要求,则应根据批准的加工技术计划和协议,重新组织现场检查,技术测试或完成批准。
2、重组,现场检查,技术检查和完工批准后,如果维修或更换了相关消防设备的设备,零件,材料,并且未达到现场检查,技术检查和完工批准的资格,则不合格。未经现场检查的消防设施设备,备件,材料,不得用于消防工程的建设和安装,以及未通过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。不得使用完成验收检查。
3、使用红外热像仪对一般电气设备和电路,进行扫描和一般检查,发现异常发热部位。对关键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发热部位进行热成像,使用红外恒温器聚焦异常加热部位。
4、测量温度时,应先正确选择被测试物体的表面发射速率,选择适当的参考,以确定环境温度,键入环境温度、相对湿度和测量距离等补偿参数,并选择相应的温度范围:热点的温度值应从不同位置测量,测量不同测量对象的温度时,距离和位置应保持一致。
5、记录异常发热电气工程设备的实际工作负载电流、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变化以及社会环境温度。利用计算机对热图像的温度场进行分析和处理。